民政事務局委託顧問公司所作的香港足球發展報告業已在上星期公佈,該報告提出了一系列改進香港足球的建議,亦積極回應整體球迷的意見及建議。
我們認為,民政事務局接納報告建議,願意撥款提升場地、設施等硬件,已回應球迷於去年12月27日「振興足球 港府有責」大遊行的訴求,為振興香港足球提供有利條件。
報告中點出香港足球最迫切的需要:足總必須同意改革。但足總董事局內既得利益者,為個人利益拖延有利發展本港足球的計劃,從香港職業聯賽未見起色便可見一斑。而足總又欠透明度,導致內部行政效率低下及財政混亂,早前甚至有報導指有人未經董事局同意下,調撥足總百萬成立「香港C隊」,事件最終不了了之。而足總則在短短三年間,由盈餘一千一百萬,跌至去年只剩二十四萬現金,甚至瀕臨欠薪困境邊緣。
足總主席梁孔德一方面以「改革足總要獲得逾75%足總屬會支持」為由,指會面對很大困難;另一方面卻提出讓香港加入中甲,更「欽點」袁文川擔任建議中新設的行政總裁。足總向專業、獨立及具透明度方向進行改革,是振興香港足球重要的第一步;因此足總主席當務之急,是盡力遊說各屬會支持改組足總,集中於足總改組,而減少吹噓一些非急切的事情。
為了香港足球的發展著想,我們呼籲足總董事局及各會員積極正面回應報告,通過修章等措施,革新足總架構。而重組後的足總架構,除了在運作上應大幅提高其透明度之外,其決策機關更應包括不同持份者(如球員、教練員、裁判)的代表和獨立人士,讓足總的決策機關不再是既得利益者的「一言堂」。
同時,民政事務局應在不違反國際足協憲章第13條1(g)段,即不干預其運作下,切實監察足總改革。在成立足球專責小組監督報告建議的實施時,民政事務局並應加入足球界不同持份者(如球員、教練員、裁判)的代表,讓足球界內不同聲音中得到充分反映,並加強小組運作透明度,讓公眾能監察小組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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