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委託顧問公司所作的香港足球發展報告業已在上星期公佈,該報告提出了一系列改進香港足球的建議,亦積極回應整體球迷的意見及建議。
我們認為,民政事務局接納報告建議,願意撥款提升場地、設施等硬件,已回應球迷於去年12月27日「振興足球 港府有責」大遊行的訴求,為振興香港足球提供有利條件。
報告中點出香港足球最迫切的需要:足總必須同意改革。但足總董事局內既得利益者,為個人利益拖延有利發展本港足球的計劃,從香港職業聯賽未見起色便可見一斑。而足總又欠透明度,導致內部行政效率低下及財政混亂,早前甚至有報導指有人未經董事局同意下,調撥足總百萬成立「香港C隊」,事件最終不了了之。而足總則在短短三年間,由盈餘一千一百萬,跌至去年只剩二十四萬現金,甚至瀕臨欠薪困境邊緣。
足總主席梁孔德一方面以「改革足總要獲得逾75%足總屬會支持」為由,指會面對很大困難;另一方面卻提出讓香港加入中甲,更「欽點」袁文川擔任建議中新設的行政總裁。足總向專業、獨立及具透明度方向進行改革,是振興香港足球重要的第一步;因此足總主席當務之急,是盡力遊說各屬會支持改組足總,集中於足總改組,而減少吹噓一些非急切的事情。
為了香港足球的發展著想,我們呼籲足總董事局及各會員積極正面回應報告,通過修章等措施,革新足總架構。而重組後的足總架構,除了在運作上應大幅提高其透明度之外,其決策機關更應包括不同持份者(如球員、教練員、裁判)的代表和獨立人士,讓足總的決策機關不再是既得利益者的「一言堂」。
同時,民政事務局應在不違反國際足協憲章第13條1(g)段,即不干預其運作下,切實監察足總改革。在成立足球專責小組監督報告建議的實施時,民政事務局並應加入足球界不同持份者(如球員、教練員、裁判)的代表,讓足球界內不同聲音中得到充分反映,並加強小組運作透明度,讓公眾能監察小組工作情況。
2010年3月15日 星期一
體育苦主陸續有來 女子花劍培訓中心惹爭議
東亞運過後,霍震霆領導的港協暨香港奧委會(下簡稱港協)已準備討論是否爭辦2019年亞運會;而足球金牌到手後,要求政府增撥資源發展足球的聲音更是不絕於耳。然而,體育界所面對的問題似乎不單是政府的支持是否足夠,體育界自身的管治是否完善更值得關心體育的人士關注。繼有柔道運動員在東亞運期間發起「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上街抗爭後,今次到女子花劍項目的運動員遇到難題。
採訪:eg9515, wing
劍擊是香港的精英體育項目之一,但其實只有男女子佩劍、男子花劍與女子重劍四項被算作精英體育項目之內。而女子花劍與男子佩劍的運動員都不能在體院受訓。因此,女子花劍運動員一直只能自費訓練和自費參加比賽。即使如此,女子花劍運動員近年在國際賽也能創出佳績,在零八、零九年的亞洲賽都能奪得團體賽銅牌,成績媲美四項精英項目。
去年底,香港劍擊總會(下簡稱劍總)突然宣布將成立「香港女子花劍隊培訓中心計劃」(下簡稱培訓中心)。根據計劃的細節,女子花劍本地排名前八的選手在今後會到一所私人劍擊學校──「香港劍擊學校」──受訓,費用全免。除此之外,過去一直自掏腰包變相「蝕錢」參賽的選手,更可以獲得劍總支持申請由體育學院撥款的「精英資助計劃」。計劃出台之後,即引起了一些女子花劍選手和年青選手家長的質疑。部分人更曾發聯署信予劍總要求交待。為甚麼這個看似對運動員有利的計劃卻會引起她們的反彈?
總會單方面更改準則 私人劍校獨霸出賽權
首先,培訓中心成立後,即意味著日後遴選國際賽參賽選手的方法會改變。以往參加女子花劍國際賽的資格十分簡單,就是依據報名者的本地排名作唯一的選拔準則。在這個培訓中心成立後,劍總已表明,日後遴選國際賽參賽資格時,也會考慮選手在培訓中心的訓練態度和出席次數。換言之,所有有意代表香港參加國際賽的女子花劍選手都必須要到香港劍擊學校訓練。
由於整個構思根本沒有在醞釀期間諮詢運動員的意見,所以運動員擔心訓練的時間表不能配合她們。女子花劍選手都是業餘運動員,故訓練時間表是否與她們上班、上學的時間有衝突,必然會影響她們的出席率。果然,當運動員出席有關計劃的簡介會時,便被告知培訓中心的訓練時間表,可見有關方面根本沒有遷就運動員的意思。但時間表的編排卻在新的遴選機制下對國際賽參賽權有決定性影響。
私校自行向劍總提議獨攬培訓中心 竟獲通過
根據劍總的說法,設立該培訓中心是因為需要為今年年底的廣州亞運做準備。而為了應付到時港協審核代表資格時的機制,故需要設立該培訓中心並評核運動員的訓練態度與訓練次數。然而,劍總從未出示過港協的有關文件,顯示設立培訓中心是參加亞運的必備條件。我們亦曾向港協就有關問題查詢,但到本文上載前,仍未得到回覆。
值得注意的是,在劍總給予運動員的通知中,香港女子花劍隊培訓中心計劃是「由香港劍擊學校所建議」的。換言之,培訓中心的建議本身不是由劍總提出的。據現時女子花劍本地排名第二、一向不在香港劍擊學校受訓的杜佩賢透露,劍總執委會從來沒有討論過有關事宜,只靠電郵通傳便通過了這個從沒有諮詢過運動員的計劃。
利益衝突 選拔不公
而由於香港劍擊學校的校長是在劍擊界頗負盛名的劍擊總會副會長黃贊先生,劍總的決定更予人輸送利益之嫌。雖然劍總強調培訓中心的服務由香港劍擊學校免費提供,但計劃將其它劍擊會所培訓出來的頂尖女子花劍選手都變相「收編」到私人營運的香港劍擊學校,運動員質疑該計劃將成為劍擊學校宣傳的伎倆。況且,如果運動員得到香港體育學院「精英資助計劃」的撥款,還需要最多上繳兩成的撥款予香港劍擊學校作經費之用。
到目前為止,非在香港劍擊學校訓練的女子花劍選手都拒絕參加該培訓計劃。結果劍總在上月公佈的亞青賽名單當中,果然將排名前列,但不願參加培訓計劃(即出席率不可能達到要求)的選手「踢出局」。兩位未有本地排名,又是跟隨香港劍擊學校訓練的劍手(據說該兩名運動員在學校的劍擊教練也是來自香港劍擊學校的人員)卻被選中參加三月初在菲律賓舉行的亞青賽。有趣的是,劍總曾白紙黑字說明培訓中心計劃的對象為在成年組、青年組和少年組排名前八位的選手。換言之,沒有排名的兩位女子年青花劍選手根本沒有資格參與培訓中心的訓練,卻為何能奪去排名前列者的參賽權?
培訓中心效果成疑
運動員向主流媒體申訴後,得到了劍總的回應。劍總在回信時堅持培訓中心的計劃方向正確,並否認黑箱作業和利益輸送的指控。劍總唯一的讓步是打算公開邀請各單位申請接辦女子花劍的培訓計劃與男子重劍的培訓計劃,似乎劍總對利益輸送的質疑還是有一定的敏感度的。然而,公開邀請後的評選機制如何運作,是否會有運動員代表參與決策卻是劍總未有提及的。
儘管劍總作出了少許讓步,但不認同培訓中心計劃的女子花劍選手未有打算妥協。對她們來說,成立培訓中心並不必然能提升選手的成績。首先,由於香港劍擊學校可說是培訓中心的「承辦商」,培訓中心的教練都是來自香港劍擊學校。但有運動員便曾指出香港劍擊學校的教練的質素根本比不上運動員原來的教練。此外,長期集中訓練是否最佳的訓練方法頗成疑問。歐洲的劍擊強國都是在大賽前才會組織國家隊集訓的。更何況劍總雖以「體院模式」來形用培訓中心計劃,但私人劍擊學校根本不可能有體院所具備的設施和服務供運動員使用。所以除了選手集中訓練可算是與體院的訓練方式類似外,培訓中心的配套與所謂的「體院模式」相距甚遠。既然無法證實港協必然會將不參加培訓中心的運動員拒於亞運大門之外,硬要這個培訓中心上馬是否恰當?
管治欠佳或致人才流失
這次事件亦再一次反映了體育總會的管治質素未如理想。對女子花劍運動發展具深遠影響的一項計劃,怎可能未經執委會的討論和諮詢運動員和教練的意見便倉卒實施?試想想,如果一位基層教練知道自己訓練出來的女子花劍選手,若打出好成績後將要到另一所私人劍擊會受訓,那麼這位教練會否維持對女子花劍的熱誠?其中一位因為不願參加培訓中心而喪失參加亞青賽權利的選手楊皓斯已因此事而打算改練精英項目之一的佩劍,足見這措施可能會導致女子花劍的人才流失。
既然如此,劍總是否應該暫緩有關措施,聆聽運動員的聲音再作決策?長遠來說,要讓運動員和教練員的聲音不被忽視,大概劍總以至各體育總會的決策機關都要有代表能反映運動員和教練員的聲音才能提升各總會的管治質素。
同刊於香港獨立媒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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